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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福州区域公立医疗机构就医药品同城同价,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确定《福建省2014年省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为福州市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福州市依托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与省属医疗机构联合进行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再另行组织。药品配送企业与省属医疗机构统一。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23日
福州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