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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工作己满一年,为保障药品供应稳定,经报省医保局同意,决定对履约情况良好的挂网产品予以延长挂网1年。企业如有不愿继续挂网的,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省平台递交撤销挂网申请。逾期未提撤网申请的,则视为同意延续挂网,中心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履约考核。
特此通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