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的公告

栏目: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5-09-17 浏览量: 1667

来源: [卫计委]    发布时间: 2015-08-31

根据《福建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版)》及《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决定:以下企业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一、 非基药配送企业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宁德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九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新百川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鼎市海发医药有限公司

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

二、 基药配送企业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内向我办提出复核书面申请,我办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

                    宁德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